2023年,略阳县人大常委会聚焦县委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视察16次、调研4次,检查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实施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7项,发出审议意见14项,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高度关注经济运行
紧扣经济发展主题依法开展经济监督,促进县域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略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精准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听取和审议了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平稳运行。聚焦实体经济发展,检查了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着眼创新驱动发展,视察了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调研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深化预算审查监督
坚持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持续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围绕管好人民“钱袋子”,听取和审议了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推动财政部门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围绕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视察了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推动政府严格规范债务管理,有力有序做好债务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持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协同发力,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略阳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跟踪问效相关部门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有效维护了全县财政经济秩序。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视察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略阳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按照县委部署,对省秦岭生态环保督导反馈略阳县秦岭“五乱”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监督调研,进一步夯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调研了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情况,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贴民生和社会关切,努力解决广大群众最迫切、最急需、最现实的民生需求。
直面城市建设管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视察了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采取“回头望”的方式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城市管理。为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检查了县政府实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加大规划执行力度,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围绕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检查了县政府实施中医药法、《陕西省中医药条例》情况,助力健康略阳建设。持续跟进生态产业化,调研了文旅产业发展情况,促进特色文旅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推进法治略阳建设
聚焦建设平安略阳,视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推动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用法治力量保障安全生产。
立足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视察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视察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健全联动保护工作机制,关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略阳县以工代赈实施细则》《法院执行协查工作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15件,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政令畅通。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接访制度,及时批转交办,加强跟踪督办,接待来访群众3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6件,直接答复办理22件,转办4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元植